無處可逃|“摸金小賊”帶金屬探測儀鉆進漢墓群狂盜青銅器
天巡 2017-12-14
▲大同警方繳獲的被盜青銅器
塞外,山西大同縣,許堡鄉肖家窯頭村。
這個村子周圍,環繞著漢墓群,被政府立碑保護,但總有一些利欲熏心的賊人,屢屢乘著夜色光顧這里鋌而走險。
2016年秋,由馬某民、魏某和、劉某以及胡某飛組成的“摸金校尉”團伙,盯上了肖家窯頭漢墓群,他們帶著現代化的金屬探測儀,經過三個夜晚的瘋狂盜掘,盜得青銅器4件。
大同縣警方經過縝密偵查和不懈的追捕,將盜掘、倒賣肖家窯頭漢墓群的5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獲,涉案的4件漢代青銅器被追回,并附帶破獲了另外一起倒賣文物案。
近日,大同市公安局向新聞媒體通報了這起盜掘漢代古墓葬的案件。
“大同這邊有個活,你干不干”
魏某和,1979年出生,河北省清河縣人,他原本是個包工頭,2012年在渾源縣做工程賠了錢,欠下40余萬元外債,后輾轉在大同打工,認識了河北省唐縣人馬某民。
兩個人住在一起,閑聊時經常抱怨錢掙得太少。2016年2、3月份,馬某民提出要盜掘古墓,魏某和表示同意。之后,魏某和從網上查詢,購買了一套金屬探測儀,馬某民則從五金市場買回了鐵鍬、繩子、編織袋等物品。
2016年6月底,馬某民又從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招兵買馬,找到一個甘肅人劉某,并將劉某帶回到大同機車廠附近的租住地。
2016年7月,劉某打聽到內蒙古自治區和林格爾縣有古墓。隨后,三人趕到和林格爾縣的一個小鎮,當地有劉某的朋友引路,他們很輕松就找到了古墓。沿著以前的盜洞挖進去,這幾個“摸金校尉”并沒有找到有價值的東西,他們離開了和林格爾縣。
后來,馬某民、魏某和、劉某又相跟著去山東、河北等地盜掘古墓,均因條件不好沒有盜掘到有價值的東西。
回到大同后,他們一邊打工,一邊繼續尋找古墓信息。
9月下旬的一天,馬某民從網上查到大同縣許堡鄉肖家窯頭村有漢墓群。
第二天下午,魏某和駕駛工地的紅色面包車,帶上事前早就準備好的鐵鍬、洋鎬、繩子、編織袋、金屬探測儀等作案工具,拉上馬某民和劉某,一路開到大同縣肖家窯頭村。
肖家窯頭村村西北,胳膊粗的油松和碗口粗的老漢楊圍著3個大土丘,憑他們的經驗,一眼就認出這是古墓,且這三個古墓都有盜洞。因擔心附近的村民發現,查看地形后,他們就駕車向西離開了肖家窯頭村,西行10公里后,他們將車停在109國道旁,一個有變形金剛機器人的加油站附近,一邊吃飯一邊等待天黑。
這時,劉某問馬某民還需要不需要幫手?馬某民說:“需要”。隨后,劉某給在古董群里認識的一個QQ好友胡某飛打電話,問胡某飛說:“大同這邊有個活,你干不干?”
胡某飛想了想,答應第二天晚上趕到。
▲大同警方繳獲的被盜青銅器
作案三夜盜得4件青銅器
秋風瑟瑟,賊影綽綽,肖家窯頭村西北漢墓群坐落在火山群中,一向靜寂的漢墓群被幾個賊人打破了。
天色黑下來后,魏某和、馬某民、劉某三個人又出動了。這一次,他們直奔古墓。將車藏好后,他們頭戴頂燈,手拿鐵鍬、洋鎬、繩子、編織袋、金屬探測儀等,再次來到土丘旁。
看看四下無人,魏某和自告奮勇,一個人沿盜洞被馬某民和劉某倒吊著進入墓中,進去后用金屬探測儀測試了一通,沒有發現他們要找的東西,幾人就離開了第一個古墓。
第二個古墓,馬某民和魏某和都進去了,馬某民用金屬探測儀反復探測,最后認定這個墓里有東西。第三個古墓盜洞邊有燒過的木炭,三個人一致認為里邊沒有什么東西,就沒有下去。
天空淅淅瀝瀝地下起了雨,經過幾個小時的探測,他們心中有了數,決定明天晚上再行動,三個人取上車就原路返回了大同市區機車廠附近的租住地。
第二天晚上7時許,馬某民、魏某和、劉某三個人看天氣不錯,就開著車又來到肖家窯頭村西北方向的漢墓群。劉某和馬某民兩個人直接進入第二個古墓,魏某和在外面放風。
晚上10時許,胡某飛趕到大同縣,魏某和駕駛紅色面包車從大同縣把胡某飛接到墓地,然后,四個人開始輪流下到第二個古墓的墓室里。他們沿著一處塌方處旁邊的硬土,用帶來的鐵鍬和洋鎬輪流挖土,然后用繩子和編織袋把土吊上,倒到墓室里面的空地上。一直挖到凌晨5時許,眼看天快亮了,還是沒有挖到有價值的東西,四個人就又開車回到了住處。
晝伏夜出,第三天晚上天一黑,四個竊賊繼續行動。他們在第二個古墓的墓室里沿著頭天晚上挖過的洞繼續挖土,挖了大約5米還是沒有找到東西。隨后,他們又橫著挖了一米多,這時已是凌晨3點多,馬某民終于挖出一個銅鼎和一個銅盆,接著,魏某和又挖出一個銅熏爐和一個銅燭臺。又挖了一會兒,沒再發現新的東西,四個竊賊將四件銅器用編織袋帶出古墓,然后開車離開了肖家窯頭村。
▲從肖家窯頭村漢墓群盜得的青銅器
千里尋賊蹤
時隔半個月,肖家窯頭村一村民發現村北的漢墓群有被挖的痕跡,叫來其他村民辨認,確認古墓被盜掘,該村村干部遂向大同縣公安局報案。
接到報案后,辦案民警立即開展走訪調查,調取道路沿線視頻監控,積極針對重點區域、重點人員開展走訪摸排。經過大量細致扎實的工作后,辦案民警掌握了三名河北籍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,并已潛逃至內蒙古自治區。為此,辦案民警兩次奔赴內蒙古集寧市、鄂爾多斯等地,行程上千公里,查找犯罪嫌疑人的下落。
2016年10月28日,辦案民警經過多日偵查,在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將犯罪嫌疑人馬某民、魏某和、劉某抓獲歸案。
經審訊,馬某民、魏某和、劉某對盜掘古墓葬的事實供認不諱,并交待了四件青銅器已經于2016年9月28日凌晨,以4萬元的價格出售給在晉中開古玩店的白某鏡。犯罪嫌疑人胡某飛則在肖家窯頭村盜掘古墓后與他們分手。
辦案民警經過對胡某飛的行蹤軌跡信息進行深度分析研判后,確定其已潛逃回老家河北省靈壽縣,遂組織精干警力,前往河北省靈壽縣開展調查、實施布控。2017年3月14日,辦案民警在靈壽縣警方的大力配合下,將剛剛潛逃回家的胡某飛抓獲。
▲犯罪嫌疑人指認作案工具
追回被盜文物
為了追回被盜文物,根據犯罪嫌疑人交代的信息,民警多次趕赴我省晉中、太原等地落實案情、走訪調查,對白某鏡實施布控。
2016年12月16日,辦案民警得到線索,白某鏡來到大同市城區。隨即,對其實施抓捕。當晚20時許,白某鏡在大同市城區某大酒店被成功抓獲,經過辦案民警努力,成功追回涉案的4件漢代青銅器。
記者在新聞發布會上看到,追回的青銅盆有銅銹色,直徑大約30厘米,高約6厘米;青銅鼎直徑大約20厘米,上邊有兩個圓環,鼎上面還有一個蓋;青銅燭臺高約27厘米;銅熏爐高約6厘米。
經山西省文物鑒定委員會認證,被盜掘墓葬為漢代時期的大型古墓葬,系縣級文物保護單位。經山西省文物鑒定站鑒定,被盜的4件青銅器為漢代一般文物。
辦案民警還透露,2016年12月16日晚20時,他們在對白某鏡實施抓捕時,發現與白同行的人員張某皇形跡可疑,且其隨身攜帶有一件青銅器,遂將其傳喚回大同縣公安局接受調查。經查,張某皇攜帶漢代三級文物青銅甗,意圖以14.5萬元的價格出售。張某皇的行為因涉嫌倒賣文物罪被大同縣警方拘留。
2017年7月27日,大同縣人民檢察院就此案向大同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經大同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,被告人馬某民犯盜掘古墓葬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,并處罰金5000元;被告人魏某和犯盜掘古墓葬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,并處罰金5000元;被告人劉某犯盜掘古墓葬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,并處罰金3000元;被告人胡某飛犯盜掘古墓葬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,并處罰金3 000元;被告人白某鏡犯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,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,并處罰金2000元。
▲從肖家窯頭村漢墓群盜得的青銅盆和青銅鼎
現場直擊:漢墓傷痕累累
10月31日,記者來到肖家窯頭村,連續向三位村民打聽漢墓群所在的方位,他們都說不知道。無奈記者步行來到村里碾曬糧食的場面,一位中年男子說,村里人都知道漢墓在那里,但怕外地人來盜墓,所以佯稱不知道。記者說明來意,他告訴了去年被盜漢墓的位置,說:去看看吧,周圍的漢墓被盜得不成樣子了,”每個漢墓都有盜洞”。
記者來到村西北,只見一個高約6米,周長約100米的封土冢,已被盜賊削去近乎三分之一,盜洞已被挖掘機推土掩埋。這就是去年秋天,被盜賊盜走文物的那個漢墓。
在肖家窯頭村村東的漢墓群則看到,這里的7個封土冢都有盜洞,盜洞外散落著墓磚。記者注意到,在漢墓群中立著兩塊文物保護標志石碑,一塊是1960年陽高縣人民委員會立的,一塊是1988年大同縣人民政府立的。大同縣人民政府立的保護標志石碑背部,寫著保護范圍:以墓葬封土外緣為界,向外延伸30米;建設控制地帶:以保護范圍為界,向外延伸300米。
碑上內容一目了然,但記者看到,在保護范圍內已是耕地,在一個幾乎被削去一半的漢墓封土冢西側,挖掘機把封土冢保護范圍的土推去,新平整出兩個四五畝大的場地,也不知要做什么。
寒風颯颯,草木蕭瑟,一片片黃葉從挺拔的白楊上落下,似乎想掩蓋住漢墓群身上一個個傷痕。